2016年7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行业标准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的公告,此公告声明批准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80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1.1、4.2.1、5.2.3、6.4.1、8.1.2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JGJ80-91同时废止。
一、新规范修改的主要内容
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
1、增加了5条强制性条文;
4.1.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,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,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。
4.2.1洞口作业时,应采取防坠落措施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㎜时,应采取封堵措施;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㎜时,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防护栏杆,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,设置挡脚板;
2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mm~500㎜时,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,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,且应防止盖板移位;
3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㎜~1500㎜时,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,并应固定牢固;
4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,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防护栏杆,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。
5.2.3 严禁在未固定、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作业或通行。
6.4.1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操作平台的搁置点、拉结点、支撑点应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,且应可靠连接;
2 严禁将操作平台设置在临时设施上;
3 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,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8.1.2 采用平网防护时,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。
2、增加了“术语和符号”章节;
3、将“临边和洞口作业”中对护栏的要求归纳、整理,统一对其构造进行规定;
4、在“攀登与悬空作业”章节中,增加屋面和外墙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;
5.2.8 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1 在坡度大于25°的屋面上作业,当无外脚手架时,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.5m高的防护栏杆,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;2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,应搭设临时走道板,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;安装轻质型材板前,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。
5.2.9 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1 门窗作业时,应有防坠落措施,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时,不得站立在樘子、阳台栏板上作业;2 高处作业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,不得使用自制吊篮。
5、将原“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”章节拆分为“操作平台”和“交叉作业”两个章节,其中操作平台分为移动操作平台、落地式操作平台与悬挑式操作平台,交叉作业分为安全防护棚和安全防护网,并分别作出具体规定;
6、取消了原“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”章节,部分相关条款加入“基本规定”章节;
7、增加了“建筑施工安全网”章节,并对安全网搭设进行了具体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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